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和《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关于征集第12批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的通知》(品保办〔2023〕5号),现公开征集第12批列入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的植物属(种),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推荐植物属(种)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有利于加快培育和保护一批优质绿色专用品种,满足产业、市场和公众迫切需求,加快农业强国建设;
(二)有利于调动育种者创新积极性,鼓励更多领域植物育种创新,提高我国整体育种水平;
(三)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品种资源丰富或有一定育种优势,培育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增强乡村产业国际竞争力;
(四)有利于引进国外优质资源和品种,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满足消费者多样性需求。
二、推荐范围
粮、油、麻、糖、菜、草、绿肥、食用菌、果树(水果部分)、草本花卉、草本药材等植物属(种)。林业和木本花卉及前11批农业植物保护名录涉及的属(种)不在推荐范围内(详细情况可查阅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nybkjfzzx.cn/p_pzbh/sub_lb.aspx?n=41 )。
三、有关要求
推荐的单位或个人应填写“第12批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推荐表”,每个推荐属(种)一张表、一份植物属(种)介绍(详见附件1、2),于4月12日前将材料发至成果办邮箱kyczlb@scau.edu.cn,学校将统一出具公函。
联系人:秦晓艺,联系电话:85282445。
3.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关于征集第12批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的通知.pdf
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3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