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关于征集第12批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发布时间:2023-03-20浏览次数:175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和《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关于征集第12批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的通知》(品保办〔2023〕5号),现公开征集第12批列入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的植物属(种),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推荐植物属(种)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有利于加快培育和保护一批优质绿色专用品种,满足产业、市场和公众迫切需求,加快农业强国建设;

  (二)有利于调动育种者创新积极性,鼓励更多领域植物育种创新,提高我国整体育种水平;

  (三)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品种资源丰富或有一定育种优势,培育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增强乡村产业国际竞争力;

  (四)有利于引进国外优质资源和品种,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满足消费者多样性需求。

 二、推荐范围

  粮、油、麻、糖、菜、草、绿肥、食用菌、果树(水果部分)、草本花卉、草本药材等植物属(种)。林业和木本花卉及前11批农业植物保护名录涉及的属(种)不在推荐范围内(详细情况可查阅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nybkjfzzx.cn/p_pzbh/sub_lb.aspx?n=41 )。

三、有关要求

推荐的单位或个人应填写“第12批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推荐表”,每个推荐属(种)一张表、一份植物属(种)介绍(详见附件1、2),于4月12日前将材料发至成果办邮箱kyczlb@scau.edu.cn,学校将统一出具公函。

联系人:秦晓艺,联系电话:85282445。

 

附件:1.第12批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推荐表.docx

2.植物属(种)介绍(模板).docx

3.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关于征集第12批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的通知.pdf

  

  • 科学研究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