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5-02-27浏览次数:1245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工作方案》和《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市科技计划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项目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现对2025年3月31日前到期的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梳理了2025年3月31日前到期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共72项(附件1)。

二、验收方式及主要流程

请各二级单位根据附件1通知各项目负责人,登录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按要求申请验收,验收需在合同执行期满后2个月内完成。具体流程如下:

1.二级学院对项目经费决算表进行院内公示(需先经财务处审核盖章),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将公示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交科研院420

2.4月8日前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验收申请。

3.4月15日前二级学院审核验收申请(对验收材料的完整性和项目合同考核完成指标情况进行审核,完成结题指标的80%即可审核通过)。

4.4月28日前项目负责人组织专家评审,收到专家验收意见(附件2)签名件以后,请将word电子版和专家签名扫描件发给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汇总后4月30日前发给科研院基础科邮箱:kycjhk@scau.edu.cn。有关专家评审流程详见下文

6.学校审核验收申请。

7.科研院将专家验收结论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8.学校提交验收结果到广州市科技局。

三、提交验收申请时必备的材料

1.项目任务书:系统自动同步。

2.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附件3)。

3.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4):财务处审核,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扫描盖章版上传。

4.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经费决算情况的佐证材料二级学院公示佐证材料。

5.财务证明材料:财务系统导出项目支出明细账,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后扫描上传系统。

6.技术指标证明材料(合同执行期内所取得的知识产权、成果、论文、专著)。论文请用高亮标注项目负责人名字,科研成果高亮标注“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

7.项目合同变更材料(如有变更,需提供)。

8.其他相关材料。项目负责人还应根据系统附件材料清单的提示,上传认为需要作为佐证的材料。

四、专家评审流程

1.专家评审需联系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不能是项目合作单位),其中2名为技术专家、1名为财务专家。与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但非二级单位的验收专家不超过1名,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项目负责人将验收材料按照专家要求,交专家审核,同时项目负责人草拟专家组验收意见(模版见附件2)。

2.项目负责人将意见给各位专家审阅,专家同意后签名(3位专家签名必须在同一张纸上)。同时课题组准备专家评审劳务费,填写校外人员领款表,标准由课题组自行确定。

、注意事项

1.如项目未能如期完成指标,请于合同执行期结束前3个月以内在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完成项目变更延期,原则上只能延期1次且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2.存在到期未验收项目的二级单位当年不能申报2025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请各二级单位督促到期项目负责人及时完成验收工作。

六、联系方式

科研院项目处基础科:施琳琳,郑雪宜,85280070

邮箱:kycjhk@scau.edu.cn

 

 

附件:附件1:结题清单.xls

附件2:专家验收意见(模板).docx

附件3: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参考提纲).docx

          附件4: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模板).docx
                                                   

 

科学研究院  

                 2025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