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6-09-16浏览次数:31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种业振兴的工作部署,聚焦粮食安全、主要农产品供给和农业特色产业需求,切实做好2027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项目申报入库工作,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制定《2027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纳入2027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指南见附件1

  (一)资源保护类项目;

  (二)品种培育类项目;

  (三)基地与平台建设类项目;

(四)种业监管类项目。

  二、申报主体与条件

  在申报同一项目时,我校只能牵头或参与1(优先支持牵头申报项目)。

    (一)申报主体包括事业单位、企业。企业须是注册时间一年以上且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生产经营经验的实体企业,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完善的项目和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录良好。牵头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是在编在职人员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同一申报主体(含牵头单位、参与单位)仅限申报同一项目1次(要求组建产学研创新联合体申报的项目,各参与单位仅限参与一个联合体,不得同时参与多个联合体进行申报)。同一出资人控股的多家企业,视为同一申报主体。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主体能针对项目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且须完成全部预期目标。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主体应具备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或违法行为,并需提交申报主体信用报告。

  (四)本着财政资金不重复安排、成果不套用的原则,申报主体需提供自证未重复申请财政资金补助的材料。

  (五)申报主体必须具备申报项目立即开工的条件,佐证资料齐全,涉及基建内容的要落实相关土地佐证材料等。

  (六)申报主体需对上述(二)至(五)所提及的材料真实性进行承诺(承诺模板见附件3),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实施项目所获得的科技成果(项目成果)归属、成果转让和实施技术成果所产生的经济利益的分享,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研究成果应向省农业农村厅进行登记、备案,对外发布前应征求省农业农村厅的意见。

  (八)《指南》中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三、申报程序

(一)报送申报意向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科研人员申报。2027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附件2)由各学院科研秘书于9181600前统一发送至科研院项目处高新科kjcgxk@sca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1.在申报同一项目时,各二级单位只能牵头或参与1项(优先支持牵头申报项目),如超项请各二级单位内部遴选后再报送《入库汇总表》至科研院;因学校同一项目仅限申报1项,如再超项将另组织校内遴选,请提前准备好申报书初稿。

2.要求组建产学研创新联合体申报的项目必须组建联合体,各参与单位仅限参与一个联合体,不得同时参与多个联合体进行申报。同一出资人控股的多家企业,视为同一申报主体牵头申报的须对全部合作参与单位自查,确认各单位均满足上述申报规则,同时须要求所有参与单位提供《项目参与申报承诺函》(附件 6)

)网上申报

   1.申报账号。学校已开通账号,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报送本单位申报意向表后,联系学校高新科。

2.申报网址:https://czjrzn.gdagri.gov.cn/nytzj/#/(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金融支农综合应用平台-申报端口为:种业振兴行动)

3.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9271200

4.上传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①申报函(学校出具);

  ②《2027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汇总表》(学校出具);

  ③项目申报书盖章扫描件(须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见附件5);

  ④其他佐证材料。

  ()纸质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0份,项目申报书与项目佐证材料一并胶装汇总成1,请网办大厅自行申请盖章)由各学院科研秘书收齐后于202692917:00前报送至高新科(行政楼419),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联系

   1.学校科研院高新科联系人:李老师,85283435

2.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

1相关项目咨询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张卓,联系电话:020-37288062

   2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麦启彤、王怀林,联系电话:020-37289529

 四、评审程序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申报截止后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的资质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评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项目,评审时间地点由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另行通知。

 五、资金使用和管理

  (一)资金用途。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申请财政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向: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请勿列支间接费)2.各项奖金、津贴、绩效和福利补助及职工工资;3.企业担保金和弥补企业亏损;4.修缮楼堂馆所以及建造职工住宅;5.弥补单位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6.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7.形成地方政府债务的支出;8.购买理财产品、发放借款及平衡预算等。

  (二)资金管理。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资金用途负面清单进行管理,认真做好经费预算,自行承担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责任。在审计或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单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该项目单位5年内的项目申报资格。

 

附件:1.2027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docx

    2.2027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xlsx

    3.XXX项目所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函.docx

    4.XXX项目配套资金承诺函.docx

    5.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种业振兴行动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6.XXX项目参与申报承诺函.docx


科学研究院

2026915

    (初审:黄经纬、复审:唐家林、终审:苏弟华)